【发布时间 :2024-04-19】【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JGZZB-2024-01-2
项目名称: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6793.00元
最高限价:2486793.00
采购需求:采购配套机械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 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 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留县阿尕尔森镇
联系人:达主任
联系方式:0999-581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冠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D座4楼
项目联系人:胡玉婷
项目联系方式:1317999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