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6-24】【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新疆昭苏县特克斯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昭苏县特克斯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二标段、新疆昭苏县特克斯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昭苏县特克斯河国家湿地公园 2.工程规模:围栏11.63km ,新建巡护栈道2.5km、2处休憩平台154.8㎡、天鹅观测亭1座175㎡。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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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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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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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4日 1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8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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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员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时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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