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夏塔河夏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0〕15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0.0%自治区资金30.0%,项目法人代表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境内
2.项目规模:夏塔河整治河段总计为9.5公里,分为3段,其中温泉段治理河段长度为6.3公里,夏塔渠首段治理河段长度为1.9公里,大桥上下游段治理河道长度为1.3公里。本工程主要治理方式为新建防洪堤,共计修建防洪堤10.029公里。确定本次治理工程温泉段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夏塔渠首段防洪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大桥上下游段防洪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1403001002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夏塔河夏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90 |
395.0 |
温泉段,修建河道右岸防洪堤2.10km,堤防桩号为2+100-4+200; |
A6540003917001403001003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夏塔河夏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
90 |
401.0 |
温泉段,修建河道右岸防洪堤2.10km,堤防桩号为4+200-6+300; |
A6540003917001403001001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夏塔河夏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90 |
415.0 |
温泉段,修建河道右岸防洪堤2.10km,堤防桩号为0+000-2+100(以治理段右岸防洪堤起点为0+000桩号);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03月20日至2022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昭苏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昭苏县城镇健康街180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
| 邮 编: | 835600 | 邮 编: | 835000 |
| 联 系 人: | 李晓峰 | 联 系 人: | 刘萍 |
| 电 话: | 18139533410 | 电 话: | 1390999079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709708457@qq.com | |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