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21】【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昭苏县天马旅游文化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昭苏县天马旅游文化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新建景区大门,生态停车场15200 m2约500个车位及水、电、排水、公厕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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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 4.其它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须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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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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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1月29日 1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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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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