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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酒文化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EPC)
一、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酒文化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备案。招标人为新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酒文化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0090.35平方米,共建设八种标准化厂房。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2523042600101001001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酒文化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EPC)
总建筑面积8659.88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8,建筑面积3439.21平方米;1#公用工程,建筑面积1884.23平方米;2#公用工程,建筑面积2350.0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78.4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生化池,建筑面积507.99平方米。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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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一同报名;(3)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4)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设计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5)自治区区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管理系统”报送通过,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4.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源县
代理地址:
伊宁市北环西路(宁远路)488号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办公楼4层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刘金堂
代理联系人:
穆志豪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35775259
代理联系电话:
18209927610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4/28 00:31:18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