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5-01】【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 2.工程规模: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158㎡三层建筑一栋,框剪结构;场地内硬化面积716㎡,绿化工程165. 02 ㎡及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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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自治区区外企业已通过新疆建设云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 (2)项目负责人要求: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信誉要求:1.投标人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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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2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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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07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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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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