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8-07】【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巩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巩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2.工程规模:建设2× 75吨燃煤锅炉+1×9MW 背压式发电机组,建设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仓库8000平方米,安装热力主管网10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占地55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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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投标方或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电力工程)乙级] (含) 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和[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三个月)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相关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含动力管道GCD和压力管道GB1、GB2、GC1及以上管道设计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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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 到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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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4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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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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