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8-08】【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伊宁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项目总规划面积6915.76,总建设面积 11290.53 平方米,可提供车位 545 个,完成配套附属设施、智慧停车系统、监控系统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4.其它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施工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五楼)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