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1-24】【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昭苏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昭苏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室内配套设施(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新建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 22506.21㎡,停车场9494.18㎡;新建湿地公园景区骑行道15km,步行道4.84km,停车场12000㎡,电力工程10.71km,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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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①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企业资质等级(特别提醒:以此资质为准):[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及[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 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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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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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 1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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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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