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6-06】【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尼勒克县全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全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城 2.工程规模:1、全民健身设施2处及附属配套设施;2、道路斜坡林地内新建全民步道及其他配套设施;3、全县县域范围内人居环境设施提升改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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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3)施工总承包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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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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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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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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