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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一、招标条件
    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2.工程规模: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 8000平方米;停车场10000平方米,景区道路9公里及厕所、充电桩、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2324080100320002001
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面积10000平方米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公厕;金顶、H、G、D地块给排水、电力、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站(5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50立方米)等。本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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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6)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7)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拟派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5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9)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水定镇团结路世纪广场西侧
代理地址:
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楼15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吐尔逊江
代理联系人:
谢知轩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09999934
代理联系电话:
166099993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4/08/09 15:00:01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