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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县集中供热保障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伊犁州伊宁县集中供热保障一期建设项目标段(EPC)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县集中供热保障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投资[2025]19号、伊州发改项目【2025】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县集中供热保障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潘津镇,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等;

2.1.2建设规模:新建DN900热力管道4013米,及配套附属工程。

2.1.3总投资额:31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406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标段

2.2招标范围: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含)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含)资质;具备以上资质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含)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②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热力相关专业高工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或注册动力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如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所在单位的返聘证明);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04-2025年09月)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5年04月至2025年09月)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重大安全事故记录。(2)近三年(2022年09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主体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近三年(2022年09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近三年(2022年09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901日至今)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的承诺函。(8)未被列入新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10、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若为疆外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5)联合体成员均要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提供,除对牵头单位单独要求的内容除外)。

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0091000分至20251014193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010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瑶 电话:18699993723)。

5)监督部门: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监督电话:0999-402197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宁县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18699993723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416室)

联系人:任青        联系电话:1860999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