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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二次)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已由伊州发改投资【2023】189 号州发改项目【2024】184 号登记备案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开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室外消防管网等附属设施改造(新增室外消火栓管道DN20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2988 米、DN15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1385米,喷淋管道 DN20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1730 米,阀门井 17 座、消火栓井 11 座)。

2.1.1 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

2.1.2 建设规模 室外消防管网等附属设施改造(新增室外消火栓管道DN20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2988 米、DN15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1385米,喷淋管道 DN200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1730 米,阀门井 17 座、消火栓井 11 座)。

2.1.3 总投资额:266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3.拟派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须为申请人在职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2月至申请截止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带二维码扫描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须提供项目班组成员不随意更换的承诺、并提供以上人员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信誉要求:(1)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2)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投标人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主体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确保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格式自拟)。(8)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投标企业需自行承诺;(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10)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50%,安全员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50%(当月施工时间如无放假、请假及其他特殊原因的按照当月日历天数计算)。低于在岗履职时间标准的,系统将自动生成预警,项目监督机构应对相关项目列入重点监管。施工企业及其人员在实名制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出勤时间的,一经发现,按未到岗履职处理。(申请人自行承诺)(11)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予以承诺(格式自拟);(1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社保证明,须在资格预审文件内提供个人缴纳社保明细。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42510:0020264 3019:30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5  7 10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请各申请人自行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 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霍尔果斯开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涛, 联系电话: 18699960607;新疆哲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燕林,联系电话: 17699113815。

4.投诉受理机构: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999-87913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霍尔果斯开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霍尔果斯市            

  人:        韩涛               

    话:         1869996060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哲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河北路亿臻世家19

 

号楼3  

  人:      李燕林、周晓芳         

    话: 17699113815 187096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