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8】【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霍尔果斯现代农业产业园育苗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现代农业产业园育苗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南部社区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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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 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ktts ://wen skucourt. 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个月(2026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1)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经理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2)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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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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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8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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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招标人)及联系方式:赖路宽、19199151621。(5)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胡晨、18699109297。(6)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0999-8797295。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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