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26】【阅读次数:】
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已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察发改字[2026]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村集体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69%、村集体资金5.31%,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
2.2 工程规模:改建D50U庭院灌溉渠15条总长5512米、D60U庭院灌溉渠2条总长557m,ED200PE管输水管道1条49米及配套渠系建筑物232座,包括节制分水闸18座、分水口11座、纳水口4座、跨路涵管桥28座、入户涵管桥169座、渡槽2座。(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改建D50U庭院灌溉渠15条总长5512米、D60U庭院灌溉渠2条总长557m,ED200PE管输水管道1条49米及配套渠系建筑物232座,包括节制分水闸18座、分水口11座、纳水口4座、跨路涵管桥28座、入户涵管桥169座、渡槽2座。(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答疑等所有涵盖内容的施工;
2.4 最高控制价:1947480.7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00000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暂估价0.00元及其他项0.0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63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 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7日10时至2026年6月3日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10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是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0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
邮 编:835300
联系人:候杰明,电子邮箱: /
电 话:18699906938,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718号孵化园综合楼B区6楼
邮 编:835000
联系人:李洁、卢雯琦 ,电子邮箱:1481330745@qq.com
电 话 :0999-8218123、15199999672 ,传 真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99-36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