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6-25】【阅读次数:】
霍城县2023年清水河镇供热设施节能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中止公告
本项目依据新建建函【2021】130号文,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章招标、投标中第六条: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其监理应当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后进行招标的规定。
现中止招标,择期发布招标公告,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为准。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