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9-26】【阅读次数:】
伊犁州新源县2021年第 二 批 5 个 三类矿业 权
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新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对以下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由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新源县 5 个砂石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出让人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 新源县幸福路25号
交易机构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地址: 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四楼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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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 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种 |
开采 方式 |
出让 年限 |
资源量 (万立方米) |
本次出让可采储量(万立方米) |
生产 规模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1 |
新源县那拉提镇喀拉奥依村建筑用砂石料矿 |
4800441.490 505112.487 4800365.879 505827.737 4799978.755 505791.853 4800132.909 505681.018 4800254.452 505221.424 4800270.619 505098.559 |
砂石料矿 |
露天开采 |
5年 |
227.67 |
209.82 |
40万方/年 |
468.79 |
5 |
468.79万元 |
|
2 |
新源县塔勒德镇24号建筑用砂石料矿 |
4812318.958 28428527.65 4812274.213 28428644.80 4812166.011 28428678.97 4812132.656 28428654.56 4812082.623 28428611.44 4812116.792 28428543.92 4812152.995 28428467.45 |
砂石料矿 |
露天开采 |
2年 |
30 |
28.5 |
15万方/年 |
61.56 |
5 |
61.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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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源县阿勒玛勒镇阿克其砖瓦用粘土矿 |
4808684.646 28460408.551 4808684.502 28460429.529 4808640.139 28460453.857 4808640.139 28460573.763 4808770.585 28460571.085 4808771.747 28460418.217 |
粘土矿 |
露天开采 |
10年 |
62.88 |
59.74 |
6万方/年 |
111.36 |
5 |
111.36万元 |
|
4 |
新源县塔勒德镇胡尔萨依砖瓦用粘土矿 |
4809209.241 28417957.694 4808970.759 28418047.454 4809080.456 28418121.573 4809242.582 28418051.912 |
粘土矿 |
露天开采 |
10年 |
76.21 |
72.40 |
6 万方/年 |
134.51 |
5 |
134.51 万元 |
|
5 |
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 |
4807329.000 28427764.000 4807391.000 28427697.000 4807177.000 28427492.000 4807021.000 28427670.000 4807082.000 28427716.000 4807176.000 28427649.000 |
粘土矿 |
露天开采 |
10年 |
63.26 |
60.10 |
6 万方/年 |
111.8 |
5 |
111.8 万元 |
注:1、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以与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开采标高为准。
2、 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含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规费及评估费。
3、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由 新源 县自然资源局解释。
三、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81.52.3)进行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申请人需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2.81.52.3)进行报名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需上传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 ” 对企业及法人、委托人的无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竞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1年9月26日1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6日18时30分。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1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6日18时30分。
(三)挂牌时间:
1号矿采矿权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1时00分。
2号矿采矿权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2时00分。
3号矿采矿权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3时00分。
4号矿采矿权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4时00分。
5号矿采矿权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
(四)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五)限时竞价询问时间: 2021年10月29日11时00分-2021年10月29日11时04分,共4分钟 。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询问期间,有竞买人同意(但不包括仅有最高有效报价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的,则在询问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六、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并自动生成《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领取竞买须知,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 4 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 4 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 1 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 1 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 开采 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四)竞买申请人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九、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 采矿权 出让合同》签订前 ,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予以澄 清。在《 采矿权 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 争议,按 合同约定执行。
十、应向买受人明确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递交竞买申请书,即承诺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表明对交易平台所发出 《公告》和竞买须知 所有内容知晓和理解。
(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交易平台免费向竞买人提供网上交易的操作技术咨询,并提供模拟系统帮助竞买人熟悉交易流程。
(四)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七)变更事项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变更或补充公告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 一个 竞买人 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物的竞买。
联系地址: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
伊宁市边合区
52号
)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张娜
叶尔肯
联系电话:
15199997
743
13909995090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