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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伊宁市飞机场路61号北苑小区两套别墅交易公告

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拍卖位于伊宁市飞机场路61号北苑小区两套别墅,详情如下:

标的1:一排3号。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总层数:2,所在层数:1至2层;房屋建筑面积:329.21㎡(阁楼为赠送);使用权面积:557.04㎡;建成年代:2006年;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09月20日起至2089年09月20日止。

起拍价:2602000元,保证金:501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标的2:五排2号。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总层数:2,所在层数:1至2层;房屋建筑面积:329.45㎡(阁楼为赠送);使用权面积:562.12㎡;建成年代:2006年;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07月13日起至2091年07月13日止。

起拍价:2636000元,保证金:501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注意事项:

1、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

2、竞买人须进行资格审查。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拍:①危害国家安全人员;②刑事犯罪前科人员;③持宗教极端思想人员。

3、拍卖成交后,未经批准,买受人①不得擅自进行房屋主体改造;②不得砌筑围墙和栅栏,不得在院落搭建其它建筑物;③只允许自住,不得用于出租、开办会所等经营性行为。④如再次交易新的受让人需继续履行上述约束条件。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总成交价款的4.5%)。由委托人直接将标的移交买受人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竞买登记

(1)本次拍卖竞买人须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户,线上通过实名认证进行资质审核。

(2)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1000元到平台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50万元保证金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折抵成交价款,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线下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收取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16时

拍卖时间:2025年3月6日(120014:00竞价延时除外

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84.46.136:81/

联系人:赵女士 13565489199    0999-8193898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