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3】【阅读次数:】
租 赁 权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 2025年 11 月 21 日 12时至14时(延时除外)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霍城县清水河镇牧场村幼儿园 五 年期租赁权。租赁面积: 1038.52平方米,宗地面积:7128.25平方米。
起拍价: 15 0000 元 /五年 保证金:31 000 元 加价幅度: 1000元
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勘界测绘为准。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拍卖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 出让五年租赁权 ,委托人 及 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2. 有意 竞买 者 须 亲自实地看样, 充分了解标的现状; 未看样 即参与竞买 的 , 视为 已完全确认 标的实物现状,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 7个自然日内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及拍卖佣金(总成交价的3%) ;其中, 拍卖佣金从买受人 已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 直接 扣除。
4. 拍卖成交后 , 买受人 须在约定期限内 与委托人签订 正式《 租赁合同 》 。
5. 承租期内,标的 产 生的所有费用 (如水、电、物业等) 均由买受人承担 , 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 规定为准 。
6.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标的 (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等) , 不得将标的 转租 给任何个人或 单位 , 否则委托人有权 单方 解除租赁合同 、 无偿收回标的,并 要求 买受人承担 全部 赔偿责任。
7.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可擅自修改房屋结构 ;确 需 改动的,须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 方可施工。
8. 租赁期间,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经营行为及 房屋 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买受人 须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积极配合检查 。
9. 承租期满 且 未 办理 续租 手续的 ,买受人应保证标的整体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交回 的 资产完好无损 ;若存在损坏, 由买受人 负责 修复或重新购置,委托人对 该部分 支出不 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
10. 其他未尽事宜 ,均以双方签订的正式《 租赁合同 》约定为准。
三 、注册报名: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 1000元到平台指定账户,剩余保证金线下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 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六、 拍卖时间: 2025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2时至14时(延时除外)
七、 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18.84.46.136:81/
八、 详情咨询:赵女士 13565489199 0999-8193898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