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24】【阅读次数:】
拍卖公告
受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1日11:00时-12月11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
标的一、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1号门面房三年期租赁权;面积:33.11平方米,参考价:8.88万元/三年;
标的二、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2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40.56平方米,参考价:10.89万元/三年;
标的三、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3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37.98平方米,参考价:10.2万元/三年;
标的四、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4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28.38平方米,参考价:7.62万元/三年;
标的五、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5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28.38平方米,参考价:7.62万元/三年;
标的六、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6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37.98平方米,参考价:10.2万元/三年;
标的七、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7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37.98平方米,参考价:10.2万元/三年;
标的八、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29号(州财政局)108号门面房三年租赁权,面积:30.53平方米,参考价:8.19万元/三年。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的2.1万元(线上0.1万元,线下2万元)。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
行 号:102898002213
账 号:300602212920003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00时
四、起拍价: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500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成交价的3%),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八、特别说明:
1、租赁时间为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2、此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吧、KTV、棋牌室等。不得出售明火、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在房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承租人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对外一切债权、债务、纠纷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
4、承租人对所租用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经我单位同意有权进行装修装潢。装修时必须执行消防安全“三同时”制度,符合消防部门对房屋使用的规定。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禁止转租他人,若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资产方权益的行为。
6、租赁房屋的水、暖、电、网络、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和“门前三包”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过失造成对我单位房屋及财产的损害,承租人应照价赔偿。
7、因承租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资产方。房屋内所有承租人投资的装修和改建建筑实施无偿归资产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资产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8、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资产方造成损失,资产方可以解除合同。
9、如承租人拖欠到期租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资产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10、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承租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资产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承租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11、承租人成交后,要交付房屋的押金2000元整,合同解除后,经验收合格,资产方将无息退还押金。
12、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资产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执行。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并于报名前与我公司签订《竞买协议》,此次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具体事宜及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业务咨询电话:0999-8165329、15309999930肖女士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