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02】【阅读次数:】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0日12时至14时(竞价延时除外),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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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租赁期限 |
房屋性质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万元)/三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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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位于霍尔果斯振兴路欧陆经典小区10号3单元301室租赁权 |
三年 |
住宅 |
101.44 |
5.0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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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位于霍尔果斯振兴路欧陆经典小区10号1单元302室租赁权 |
三年 |
住宅 |
105.78 |
5.2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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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位于霍尔果斯振兴路欧陆经典小区10号105室租赁权 |
三年 |
商业 |
91.48 |
8.6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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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位于霍尔果斯振兴路欧陆经典小区10号106室租赁权 |
三年 |
商业 |
99.85 |
9.41 |
1.1 |
注:①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勘界测绘为准。②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二、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10000元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委托人与买受人移交完毕无异议,委托人原路不计息退还。
2.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缴纳(具体缴纳时间见《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采暖、维修、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未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3个自然日内足额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总价的5%,佣金缴纳需联系拍卖公司进行咨询)后,方可办理拍卖标的的交接手续。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赁费由拍卖人代收代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剩余两年租赁费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买受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买受人需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并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需提前提交改造方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改造、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3.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场地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不承担买受人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4.买受人违反本公告及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场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加价幅度:100元或其倍数。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资料提交及注册报名
1.注册报名:
⑴本次拍卖竞买人须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户,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及资质审核。
⑵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七、收款账户信息
拍卖人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收取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八、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九、拍卖时间:2026年6月10日12时至14时(竞价延时除外)
十、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84.46.136:81/)
十一、详情咨询:王女士 15699392576 0999-8193898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