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8】【阅读次数:】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16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以下标的整体进行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特克斯县蒙古乡呼吉尔特村教学点部分资产,起拍价:103.94万元,保证金:211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倍数。
标的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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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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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卫室 |
㎡ |
34 |
1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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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幼儿园主楼 |
㎡ |
1001.51 |
1004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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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坪 |
㎡ |
300 |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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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柏树 |
棵 |
5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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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杏树 |
棵 |
6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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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榆树 |
棵 |
9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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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柳树 |
棵 |
2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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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皂角树 |
棵 |
9 |
4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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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39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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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二、咨询展示
1.即日起原地展示。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查勘。
2.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标的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三、竞买登记
1.本次拍卖竞买人须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户,线上通过实名认证进行资质审核。
2.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保证金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保证金210000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扣除佣金剩余折抵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线下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收取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四、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倍数。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成交及费用支付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5年12月25日前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所有标的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销售、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费用。如后期买受人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则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办理。
3.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过户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4.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尾款支付账户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拍卖地址: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84.46.136:81/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4日12时(竞价延时除外)
业务咨询电话:19325346726 达女士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