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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伊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伊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萨木于孜镇1.6万亩)三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函〔202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9.95%、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10.05% ,招标人为 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伊宁县萨木于孜镇 ;

2.2 工程规模: 萨木于孜镇1.6万亩片区:(一)田块整治工程:土渠、田埂平整0.90万立方米,清理树根0.07万棵。(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本项目共划分18个系统,其中加压系统18个;共建设首部5处,其中新建沉砂池5座;新建泵房5座;泵房内配套水泵18台、过滤器18套、水肥一体化施肥设备18套;铺设输配水管道148.6km;配套闸阀井153座、排水井177座、排气井22座,各类井合计352座。(三)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2.05km。(四)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10kV输电线路1.47km,安装变压器5台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萨木于孜镇1.6万亩片区:(一)田块整治工程:土渠、田埂平整0.90万立方米,清理树根0.07万棵。(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本项目共划分18个系统,其中加压系统18个;共建设首部5处,其中新建沉砂池5座;新建泵房5座;泵房内配套水泵18台、过滤器18套、水肥一体化施肥设备18套;铺设输配水管道148.6km;配套闸阀井153座、排水井177座、排气井22座,各类井合计352座。(三)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2.05km。(四)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10kV输电线路1.47km,安装变压器5台。招标范围:包含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澄清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 ;

2.4 最高控制价: 28811297.01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178061.56 元(含暂列金 1058061.56元,暂估价800000.00 元及其他项32000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3 个;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37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不得超资质施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二类。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

(3)当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类”或“综合评估法Ⅱ类”时:

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5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5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4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4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当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时,合理低价法的评审排序、入围及最终得分,均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为准,其中商务部分信用评价和业绩评分按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分值计算,报价得分按该办法规定的公式计算。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要求

[注:本项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类”或“综合评估法Ⅱ类”的招标项目;若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则不组织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本条款不适用。]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7日 10时至2026年10月22日 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 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2)投标人须按照招际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富民路

邮编: 835100

联系人: 包新瑞

电子邮箱: 251001043@qq.com

电话: 18999373068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邮编: 835000

联系人: 刘旋

电子邮箱: 290637246@qq.com

电话: 18099922214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999--8030604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受理电话:1899937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