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22】【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巩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巩留县库尔德宁镇、吉尔格郎乡 2.工程规模:建设管网DN300主干管16005米、DN200支管35547米、DN100U-PVC入户管27475米;并建设1350座检查井、3196座接户井,新建化粪池+人工湿地30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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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项目管理机构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兼任。4.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条件: ①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01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 项。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01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 1 项。 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担任过至少一项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4.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4.7其他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② 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③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④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4.9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 天;④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⑤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纳税无欠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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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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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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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的权利;5.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6.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巩留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赵亮,联系电话:18399270661;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倩,联系电话:18999373201。7.投诉受理机构: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9-5628624。8.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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