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29】【阅读次数:】
| 一、招标条件 | |||||||||||||||||||||||||||||
| 伊水·璟宸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犁拓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水·璟宸(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393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418.9平方米(包含地下建设面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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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 财务要求:(1)申请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申请人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仅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 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④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无上述情况的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同时提供: ①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提供制造商的有在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③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须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的,其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时间可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3个月的可按实际缴纳时间提供),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企业成立日期的材料)。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多家授权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电梯品牌只允许1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制造商自身参与投标的,该品牌下所有授权经销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授权经销商投标的,该品牌全部相关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若发现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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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 10时0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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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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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伊犁拓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999-8802013;18116873373)。 5监督部门:伊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3519997678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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