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1-04】【阅读次数:】
伊犁州尼勒克县老城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伊犁州尼勒克县老城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 已由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伊州发改投资【2025】232号、伊州发改项目【2025】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0%,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伊犁州尼勒克县老城区供水管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尼勒克县老城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De63-DN200供水管网20000米,设计压力1.6MPa,管径小于DN100采用聚乙烯复合管、热熔连接,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K9级)、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De63管网5106米、DN100-DN200管网14894米,混凝土砌块检查井393座(含消火栓井等),管网地貌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7994平方米。
2.1.3 总投资额:18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完成施工其他相关工作等。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市政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市政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等证明文件),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以上业绩资料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设计: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前,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质量合格的市政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等证明文件),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以上业绩资料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6、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亏损、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和财务管理制度,格式自拟)。②提供近3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等。(财务要求相关资料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市政专业)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C类),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提供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近半年(2026年5月至2026年10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并在备注栏内填写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注: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和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以上成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须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牵头方提供);(2)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违法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3)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4)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ktts://wensk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6)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7)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不得增加额外的检索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若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无上述情况的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10)项目班子人员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24天,申请人自行承诺;(11)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予以承诺(格式自拟)。以上(2) -(8) 条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0、其他要求: 1.根据自治区外企业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2018]10 号)要求,中标单位如为疆外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前办理完成进疆备案,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报送册内登记人员;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至 2026 年11月09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异议的提出与受理: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受理单位:(1)招标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尼勒克县、联系人:张丰阳、电话:13899739811;(2)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万容广场A座808室、联系人:陈佳东、电话:13899777562。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尼勒克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9-4622269。
招标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尼勒克县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万容广场A座808室
邮 编: /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 张丰阳 联 系 人:陈佳东
电 话: 13899739811 电 话:138997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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