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26】【阅读次数:】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现变更为:“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A6540003917004498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其他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
账户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5050165605709012345-0005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现变更为“(6)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具体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