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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供水水厂维修养护项目(一期)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供水水厂维修养护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供水水厂维修养护项目(一期)(标段编号:A6540003917004605001001)已于2026年10月10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变更为:

3.1 本招标项目标人须具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负责过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经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业绩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第(1)款类似项目变更为:供排水工程相关机电设备、管道阀门、水处理设备或其备件的供货安装业绩。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详评表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变更为:

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同类货物(相同或者高于所采购货物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的,下同)销售量≥Y1的,得8分;Y2≤销售量<Y1的,得6分;Y3≤销售量<Y2的,得4分;销售量<Y3的,得1分。

(注: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销售量为Y1为5个;Y2为3个;Y3为2个)。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此更正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