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27】【阅读次数:】
拍卖公告
受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8月7日11:00时至8月7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名称:
标的1、阿热勒托别镇红星社区友谊西街第二间商铺三年期租赁权;面积约20.6㎡,参考价:3000元/年。
标的2、新源镇农贸市场门面一间(车站旁边市场)商铺三年期租赁权;面积约22.5㎡ ,参考价:1000元/年。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6日
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的500元(线上200元,线下300元)。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
行 号:102898002213
账 号:300602212920003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8:00时
五、起拍价: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成交价的3%),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八、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买受人对所租用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经资产方同意有权进行装修装潢。
4、租赁房屋的水、暖、电、网络、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资产方房屋及财产的损害,买受人应照价赔偿。
5、因承租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资产方。房屋内所有承租人投资的装修和改建建筑实施无偿归资产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资产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6、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资产方造成损失,资产方可以解除合同。
7、如承租人拖欠到期租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资产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8、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资产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执行。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具体事宜及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业务咨询电话:0999-8165329、15309999930肖女士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