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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宁波路2号校内超市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090912:00-090918:00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霍尔果斯市宁波路2号校内超市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参考价:56000/年,保证金:12500元。

按年租金起拍,标的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二、拍卖网址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

三、拍卖时间

2026年090912:00-090918:00(竞价延时除外)。

四、拍卖底价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公告参考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的倍数。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六、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并于线下提交相关资质通过资质审核,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请在拍卖前联系本公司。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具体请咨询拍卖机构。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091617:00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收费)。

详情:1号标的线上支付500元,线下支付12000元,保证金共12500元。

拍卖公司对公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账户:0000020080110023589885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

八、租赁需求及情况告知

1、租赁期限:3年;

2、建筑面积:160平方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3、招商对象:竞买人需具备营业执照(超市服务个体或公司);

4、参与竞拍公司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个人无不良征信,不得为失信人、限高人或进入黑名单;

5、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严禁售卖烟酒、槟榔、彩票、充值卡、辣条、带壳瓜子、散装无密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三无过期及低俗不良商品等禁止现场加工、热食制作,不得设置加热操作台

6、承租方经营期间须严格把控在售商品质量,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不合格商品以及学校严禁售卖的产品。因商品过期、变质、质量瑕疵引发的投诉、处罚、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权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场地唯一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场地防火、防盗、用电、设施管护及日常治安管理。因承租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水、电、暖、燃气、租赁房屋的维护保养及所需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保持房屋内外的清洁卫生,爱护房屋设施;

9、超市营业时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执行;

10、承租方应按照伊犁州物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本着便利消费者,平价销售的原则,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

11、租赁期间禁止分租、转租他人,若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12、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向出租人缴纳房租(最终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未违反合同规定,无息退还保证金;

13、承租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14未尽事宜、其他权责以合同条款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人:经理 咨询电话: 13565234984

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