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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二楼南侧部分三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拍卖公告
    受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1日11:00时至10月21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新源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二楼南侧部分(面积:200㎡)三年期租赁权 ,参考价:30000元/三年。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二、标的展示地点:新源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二楼南侧部分
    三、竞买登记:
  (一)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二)报名材料及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托育服务资质的法人企业。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前需提交:1)具有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2)具备托育机构备案证明;3)人员配备: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健康证:4)服务标准、日常运营管理方案。
    3.拥有超10年托育服务运营经验,具备成功运营案例,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近3年内,竞买人未发生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大纠纷或事故、群体性投诉、重大消防隐患及行政机关作出的较重行政处罚;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相关失信记录。
    5.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签字,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托育机构备案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完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如享有免税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202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资信证明。
  (2)信用查询截图(公告期内查询,加盖公章)。
  (三)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线下 0.1 万元,线上0.5 万元(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    
    行  号:102898002213
    账  号:300602212920003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30时
    四、起拍价:30000元/三年;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500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竞买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成交价的5%)(帐户名称: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
    账号:3006022129200033902。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八、特别提醒:
    1.上述标的按三年租金起拍,起拍价为:30000元/三年。
    2.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不得承租。
    3.经营范围为托育服务,组建的专业托育服务团队,涵盖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人员配备比例严格遵循标准,乳儿班保育员与婴幼儿比例不低于1:3、托小班不低于1:5、托大班不低于1:7。且人员资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托育机构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经历,并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拥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接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且具备心理健康知识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需提前来院进行现场查勘,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竞买人需按年缴纳租金,先付后用。拖欠租金2个月或空置1个月的,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在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所缴的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护保养及所需费用由竞买人负责。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对竞买人在租赁期内安装的任何设施如水暖电、有线电视、宽带等承担赔偿或退还或补偿责任。
    7.租赁期间水、电、暖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在租赁期间,应保持房屋内外的清洁卫生,爱护房屋设施。
    8.租赁期间禁止转租他人,若竞买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租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9.竞买人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租赁期间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给委托方名誉及财产造成损失,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10.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致使租赁期不能实现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其他权责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并于报名前与我公司签订《竞买协议》,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特别说明
       本次设置经营经验要求,仅为筛选具备对应运营能力的竞买人、保障标的正常运营及服务质量,未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件,未指定品牌及合作方。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15309999930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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